1、法律属于社会上层建筑,是人类进入社会发展的文明阶段才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现象,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。法律调整是社会调整的特殊形式。法律能够调整、规范人们的行为。这种调整规范作用的特点就是明确、肯定,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。法律的调整规范作用是通过法律的职能来实现的。它的进步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。
2、新中国成立后(1949.10.1),1950年中央有关部门就着手进行汉字简化工作。195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《汉字简化方案(草案)》,1956年1月由《人民日报》公布最终修订案,颁布执行。
3、中国人民坚信,汉字是我们伟大的祖先发明创造的,漫长的历史,汉字沿着“由繁至简”、“由象形(直观)至抽象”发展变化到现在,将永远使用,并发扬光大!
4、基于六种的构字原则,古老的原始文字,是很“繁”的,象形一个物体外形、形状,记忆和书写很麻烦、很困难、很不方便。如:古代的战马,用于运输、骑坐、打仗,马